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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决定,让这个5岁的女孩去死

徐梦 Vista世界派 2021-02-05
41岁的英国妈妈帕菲特怎么也想不到,

有一天她需要站在法庭上,声嘶力竭地向法官证明她有多爱自己的女儿,以此来恳请法院不要剥夺女儿生存的权利。
 
  

“她感受不到快乐


2015年4月20日,皮帕来到这个世界。
 
如果没有这场意外,她是一个被上天眷顾的小女孩,就像每一个孩子一样。
 
她拥有父母和亲人无条件的爱,以及和普通孩子一样健康的身体。


可就在一岁多的时候,皮帕突然患了一场重感冒,也就是“甲流”。
 
不一样的是,伴随着这场流感的,还有急性坏死性脑病,导致了她的大脑严重受损。


从那之后,小小的皮帕就变得有些“特殊“了。

她没有办法像别的孩子那种扑进妈妈的怀里,跟她撒娇要出去玩,甚至就连吃饭喝水这样简单的动作也无法完成。
 
她变成了一个植物人。


两年前,皮帕进入了伦敦Evelina儿童医院,靠现代医学维持着生命。
 
对于皮帕的妈妈帕菲特来说,只要女儿没有停止呼吸,她就有随时醒来的可能。
 
可医院里的医生却不这么认为。
 
皮帕的主治医生表示,皮帕既不会康复,也不会好转,因为在她身上看不到任何证据能表明她有恢复或改善的迹象,这样下去没有任何意义。
 
况且照皮帕的情况来看,住院一天就需要靠大量的金钱来维持,而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。
 
于是医院决定撤掉小皮帕的生命维持系统,让她“有尊严地走完这一生“。
 
而皮帕的妈妈坚决不同意,她希望给女儿做一个气管切开术,然后接上便携式呼吸机。

这样就可以回到家中照顾她,不用住院也能维持生命。

皮帕和妈妈

双方各执一词,僵持不下。最后医院将皮帕的妈妈告上了法庭。
 
就在一周前,法庭宣判医院获胜。

法官认为,像这样靠医疗器械活着对于皮帕来说是不人道的。
 
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,皮帕的妈妈仿佛被人从灵魂里抽掉了一部分。
 
她不明白,为什么无论自己再怎么强调女儿正在“非常努力地”恢复健康,再怎么表示自己不能没有她,法庭还是残忍地将女儿判了死刑。
 
她觉得,现代医疗技术发展得这么快,未来的哪一天也许就能治好了呢?为什么不能试一试呢?
 
法院的判决无法将她说服,皮帕的妈妈打算继续上诉。


但NHS医疗信托代表的一句话一直萦绕在帕菲特的心口,“皮帕无法感受快乐,不可能从延长的生命中得到任何好处,也看不到未来的状况会有所好转,所以她应该被允许死去。”
 
对此,她百思不得其解。

“什么是‘应该被允许死去’?我只知道上帝的法则是挽救生命”。
 
“既然她感受不到快乐,那同样也感受不到痛苦啊,为什么不试一试呢?”
 
 

拔掉呼吸管,他还活了5天



巧合的是,这样的事情在英国并不是第一次发生。
 
两年前英国就发生过类似这样的一个案例。
 
2016年5月出生的男童埃菲尔·埃文斯患有罕见的脑部疾病,出生几个月之后就被诊断为大脑退化性神经系统疾病。


像其他孩子一样简单的走路、说话对于他来说都是无法完成的困难。
 
从患病开始,他几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,几个月之后就开始依赖呼吸机延续生命,病情恶化后就连睡梦中也会不断抽搐。
 
2017年,利物浦Alder Hey医院的医生宣布他的脑部将永久损坏,没有任何好转的可能。
 
在这样的情况下,医生和院方一致建议埃文斯的父母放弃治疗。
 
2017年底,医院向当地法院提交了申请,请求法庭允许他们拔掉小埃文斯的呼吸管。
 
和世界上所有的父母一样,年轻的埃文斯父母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噩耗。

埃文斯的父母

他们从地方法院上诉到了英国最高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,得到的却是一样令人心碎的结果。

就连教皇方济各都听说了这件事,并在社交媒体上为小埃文斯声援。


多方联系之下,终于有一家意大利的著名儿科医院表示愿意接受埃文斯转过去治疗,父母为他办好了护照以及所有文件。

 
可问题就出在英国的医院死活不同意,认为埃文斯的身体承受不了如此长途的颠簸飞行。
 
为了能顺利把孩子送到意大利,埃文斯的父母组织了一场抗议活动。

数百人聚集在医院门口,要求医院改变拔掉埃文斯呼吸管的决定,支持者大声呼喊着要求院方“释放埃文斯”。


当天,大家群情激奋,场面一度接近失控,警方出动了大批警力才将局面稳住。


可仍然没有得到期待的结果。
 
10天之后,医院不顾民众的强烈反抗,拔下了小埃文斯的呼吸管。
 
可能是求生的欲望过于强烈吧。
 
小埃文斯在没有呼吸机的情况下硬是坚持了5天,才在凌晨悄悄离开了人世。
 
他们的生命,谁来决定?


对于患者的亲属来说,放弃是一个根本不可能的决定。
 
只要人还在,希望就是有的。

可是英国的法律不这么认为。
 
按照英国法律的规定,除了监护人以外,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,也同样享有对孩子的保护权。
 
他们所说的保护权中就包括做出决定让孩子“没有痛苦”地离开。


在英国的法律从业者看来,那些需要依赖呼吸机活着的植物人是痛苦且没有尊严的。

与其把他们留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的折磨,不如让他们体面地走。
 
小埃文斯的事件发生之后,英国最高法院直接出台了一项新的法令,即放弃对植物人的护理将不再需要法律许可。
 
医院只需和家属达成一致,就可以放弃对患者的医务护理,包括停止提供食物与水源。
 
家属不同意怎么办?
 
医院和家属任一方可以提出上诉,但是走法律程序的结果通常是家属败诉。


这项法令出台时,英国大约有24000人处于植物人或是最低限度意识状态。法令一出,这2万多家庭的命运可能将会因此发生转变。

那么,植物人患者的生死问题为什么不能由自己的亲人来决定,而是医院和法律呢?
 
除了医院一再强调的“有尊严地离开”之外,一些专家所提到的观点或许也能从某些角度解答这个问题。
 
专家认为,在法令出台之前,医院必须获得法律批准才能让植物人患者自然死亡。这导致延长植物人生命的医疗投入超过了必要限度

“医疗投入超出必要限度”,划重点。
 
这里所说的医疗投入就是英国的“国宝”-全民公立医疗体系NHS。


NHS一直被评为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体系。

全球权威评级机构Commonwealth Fund在其发布的报告指出,NHS能够以较低的人均医疗费用取得很高的医疗质量,这是非常难得的。
 
而NHS的资金来源就是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国家保险费用。
 
从免费医疗建立至今,NHS的年支出已经涨了约有10倍。每年都要支付超过1400亿英镑。
 
对于纳税人而言,相当于每人每年为此缴纳的税费超过2000英镑。

也就是说,植物人昂贵的医疗支出是靠每一个英国公民缴纳来的税款在维持。


一方面为了对全体纳税人的利益负责,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。

英国政府的做法似乎于情于理都是万全之策。

 对于一些不忍心看到亲人受折磨,更不愿意站在法庭上亲口宣誓自愿放弃治疗的家属来说,有了这样的法令无疑是一个解脱。
 
可是在大多数愿意用余生陪伴在亲人身边的植物人家属看来,这就是在杀人。
 
法律不过是给了医院一个合法的理由来剥夺他人的生命。


对于那些不愿放弃亲人生命的家属来说,只要能够每天看着他们,就已经是一种幸福。

更何况谁又能不会期待明天他就能睁开眼睛说话,就好像刚从睡梦中苏醒呢?

剥夺一个人的希望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。

还有一种极少数的可能,有些植物人只是身体无法正常行动,可是大脑却和常人无异。

如果将这些人的呼吸管拔掉,就是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点流逝,最后在绝望和无助中痛苦地死去。

这不是酷刑是什么?


那么,当一个植物人躺在病床上无法为自己的生命做出选择,他是应该按照政府的决定“有尊严地死去”,还是带着亲人的美好愿望继续躺下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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